居住證申領
居住證是中國大陸地區(qū)為非戶籍人口(包括外國人、港澳臺居民等)頒發(fā)的一種身份證明文件。居住證的發(fā)放和管理由公安機關負責。申請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按照指定的程序提交申請,提供相關材料并進行核查和審批。持有居住證的人可以在大陸地區(qū)享受一些基本的權益和便利。
概述
居住證替代了原來的暫住證,申領完居住證后,既可以作為居住身份的證明,又能在勞動就業(yè)、醫(yī)療保險、子女教育、購車購房等社會公共服務上享有與石獅市民同等待遇。
申請對象
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,到其他城市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申領居住證:
(一)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: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錄用(聘用)、招用,或者從事其他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活動的;
(二)合法穩(wěn)定住所: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、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、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;
(三)連續(xù)就讀: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、中學、中高等職業(yè)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;
(四)若已在現(xiàn)居住地居住滿半年,但未做居住登記或登記不滿半年的,可提供繳納醫(yī)社保、就業(yè)登記、勞動合同、市場主題營業(yè)執(zhí)照登記、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、水電消費記錄證明等時間超過半年的材料證明申請居住證。
(一)自2016年12月1日起,公安機關不再發(fā)放暫住證;2016年12月1日之前領取的暫住證,在有效期內(nèi)繼續(xù)有效,暫住證辦理年限計入居住年限。暫住證有效期內(nèi)或者有效期滿,暫住證持有人繼續(xù)居住的,公安機關按以下情形辦理:①暫住證有效期內(nèi)或暫住證有效期滿15日內(nèi)申領居住證的,應當通過“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”查詢居住登記時間,暫住登記滿半年的,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為申領人按照《辦法》辦理居住證;居住登記不滿半年的,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為申領人發(fā)放《福建省暫住登記憑證》(以下簡稱《登記憑證》),并告知申領人待居住登記滿半年后,持《登記憑證》按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申領居住證。
② 暫住證有效期內(nèi)或有效期滿15日內(nèi),不申領居住證的,憑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辦理居住登記并發(fā)放《登記憑證》,原暫住證辦理年限計入居住年限。
③暫住證有效期滿超過15日申領居住證的,應當為其重新辦理居住登記,發(fā)放《登記憑證》,告知申領人按照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申領居住證。
(二)凡在我省申領過居住證跨縣(區(qū))或者跨設區(qū)的市流動的,在變更居住地住址時,不受辦理居住登記半年限制。
享受待遇
辦理出入境證件;
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;
機動車登記;
申領機動車駕駛證;
報名參加職業(yè)資格考試、申請授予職業(yè)資格;
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生育證明材料;
國家和本省規(guī)定的其他便利。
申請說明
根據(jù)《福建省實施〈居住證暫行條例〉辦法》(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福建省公安廳關于做好《福建省實施〈居住證暫行條例〉辦法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(閩公綜〔2016〕345號),公民申領居住證,應當?shù)骄幼〉毓才沙鏊蛘呤芄矙C關委托的街道辦事處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或者社區(qū)服務機構(以下簡稱受理機構)采集人像信息,并根據(jù)規(guī)定提供相關材料。
申請材料
符合申請條件的均需要提交《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》、居民身份證(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,提交戶口簿),符合不同條件提供不同的佐證材料,相關佐證材料要求如下:
1.符合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:提供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勞動合同、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、錄用(聘用)證書、社保繳納憑證其中一種即可。
2.符合合法穩(wěn)定住所:(1)居住在自有房屋: 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、購房合同、預告登記證、不動產(chǎn)權證、土地使用證、拆遷決算單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之一。 房產(chǎn)證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,另一方要辦理居住證需提供關系證明,如結婚證或能反映婚姻關系的戶口本;子女辦理居住證,需提供出生證或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戶口本。有房無證的還需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(部分辦理點可能會要求協(xié)管員核實簽字蓋公章,具體以辦理點說法為準。(2)居住在親友家的: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、購房合同、預告登記證、不動產(chǎn)權證、土地使用證、拆遷決算單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之一,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聲明(包括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的關系、申領人居住本址的情況、是否同意按此地址辦證等)
(3)居住在出租房屋的。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、產(chǎn)權證明復印件(房屋所有權證明、購房合同、預告登記證、不動產(chǎn)權證、土地使用證、拆遷決算單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之一)、房屋租賃合同,房東未備案出租屋需帶房東身份證,及相關產(chǎn)權證明復印件至辦理點備案出租屋,租賃合同上的房東名字需與當時登記居住信息的房東名字一致,如若不一致,屬親屬關系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,租賃合同上的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,另一方要辦理居住證需提供關系證明,如結婚證或能反映婚姻關系的戶口本;子女辦理居住證,需提供出生證或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戶口本。(4)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可以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、勞動合同等。(5)居住在學校宿舍就讀學校的出具住宿證明。
3.符合連續(xù)就讀: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(xù)就讀證明
代辦情形
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、殘疾人等辦理居住證申領、換領、補領、簽注,可以由其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代為辦理,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代為辦理的,應當提供代辦人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。部分派出所,需提供一張小區(qū)警務室警官簽字的字條才能辦理。
申請流程
申請步驟:
- 派出所辦理流程:攜帶好資料提交到派出所,由派出所審核辦結。
- 閩政通APP辦理流程:
- 在“閩政通APP”首頁點擊“全部”;
- 選擇“戶政”欄目下的“戶籍業(yè)務辦理”;
- 下滑找到“核發(fā)居住證”欄目下的“居住證申請”;
- 可以通過掃描自己居住地址的家門口的門牌號的二維碼選擇地址,也可以直接搜索自己居住地址;
如果找不到具體的房屋信息,建議直接到派出所進行辦理。
- 檢索到自己居住的房屋,選擇好自己的單元號房屋號,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,點擊“提交”,提交相關材料;
- 符合申領條件的,相關部門將會盡快審核,制證發(fā)放;
常見問題:
- 我居住在福州,但是暫住登記還未滿半年,可以申領居住證嗎?
答: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需要半年以上才能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。
- 我在“閩政通”APP申請時,搜索不到我居住的房屋地址,該怎么辦?
答:如果找不到具體的房屋信息,建議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辦理。
- 作為殘疾人,我行動不方便,我可以叫人幫我申領居住證嗎?
答: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、殘疾人等辦理居住證申領、換領、補領、簽注,可以由其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代為辦理,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代為辦理的,應當提供代辦人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。部分派出所,需提供一張小區(qū)警務室警官簽字的字條才能辦理。
- 當審核通過后我將在幾天內(nèi)可以收到自己的居住證呢?
答:對材料齊全、符合申領條件的,自申請之日起15日后憑領證憑證至申請點申領居住證。如果您需要此證件較為緊急,可在辦理時選擇加快證件,5天內(nèi)即可拿到。
申請地址:
網(wǎng)上辦理:手機端“閩政通”APP→首頁“全部”→“我的服務”(選擇戶政)→“戶籍業(yè)務辦理”→“核發(fā)居住證”→“居住證申領”;
掃碼下載閩政通APP進行在線辦理
派出所:居住地所對應的派出所;
收費標準:首次申領居住證,免收證件工本費
辦理結果:對材料齊全、符合申領條件的,自申請之日起15日后憑領證憑證至申請點申領居住證。
領取方式:居住證領取方式有兩種,辦理時可自愿選擇:(1)普通證件,自申請之日起15日后由本人憑領證憑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領取;
(2)加快證件,自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由郵政快遞按省內(nèi)指定地點投遞,需繳納快遞費用21元(到付)。
咨詢投訴電話: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:0591-87093291